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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主旨] | |||
會計部門重要事項提醒-外銷貨物以快遞寄送一定要取得簡易報關單以及快遞執據 | |||
[公告單位] | |||
2520 會計部 | |||
[日期/時間] | |||
2012-11-23 | |||
[公告內容] | |||
只要從台灣快遞出口產品(有要收錢的)都要報關,報關價格請以實際PO金額為準, 並向快遞業者索取報關單、快遞執據與INVOICE一併送至會計部。相關規定如下: 一、若離岸價格新台幣5萬元以上者:需採正式報關 二、若離岸價格新台幣5萬元以下者:需採簡易報關 三、目前配合之快遞業者報關收費如下: 1、天成(翔駿):出口簡易報單每筆NT$100元、正式報單500元 2、FEDEX:每筆都會有報單(不另收費) 3、DHL:每筆都會有報單(不另收費) 4、TNT:每筆都會有報單(不另收費) 5、DPEX:出口簡易報單每筆NT$200元、正式報單500元 =>請在詢比議時,將報關費也加入考量~~~~~~擇優辦理~~~~ 四、由於簡易報關單上的離岸價格是以當旬海關買進匯率計算,請各位同仁盡量配合出貨日與寄件日相同,謝謝。 五、附上法令供大家參考: 依財政部94年5月26日台財稅字第09404530580號函規定,自94年7月1日起, 營業人委託依快遞貨物通關辦法向海關登記之快遞業者及整合型航空貨運業者運送離岸價格新台幣5萬元以下快遞貨物出口, 可持憑該業者所出具載有寄件人名稱、統一編號、貨物名稱、數量、離岸價格及出口快遞貨物簡易申報單之託運單主、分號等資料之執據, 做為申報營業稅適用零稅率之證明文件。國稅局籲請營業人若有委託快遞業者出口快遞貨物,採簡易方式報關, 申報營業稅零稅率銷售額時,請依上述規定辦理退稅。 | |||
[系統管理2012-11-23 15:17:58] | |||